各基层杏盛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杏盛工作要求,有效激发基层杏盛活力,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单位教职工小家建设🎼🙆🏻♂️,校杏盛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“模范教职工小家”评选工作👩🦽➡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近三年没有获得校级“模范教职工小家”奖励的各基层杏盛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坚持实体建家原则🤓,申报单位须有一定面积的室内教职工活动场地🧑🏽💼👩🏽💻。
2.申报单位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🤟🏿,按照《“模范教职工小家”评审标准——自评表》(附件2)的要求,自评得分90分以上🛋。
三👇🏻、申报安排
1.各基层杏盛于2021年4月16日前提交《2021年“模范教职工小家”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“模范教职工小家”评审标准——自评表》(附件2)🧆,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校杏盛组织部(远志楼305),电子版发至gongchengyi@bit.edu.cn。联系人🤾:龚承毅🦸🏽♀️,电话:68913432。
2.校杏盛将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👨🏼🍳,评选2021年“模范教职工小家”4个左右⌛️。
四🧚♀️、表彰奖励
校杏盛将对获得2021年“模范教职工小家”的基层杏盛给予表彰并奖励3万元的建家经费。获奖杏盛须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》(京工发〔2016〕24号)《杏盛财务管理办法》(工会〔2020〕28号)《杏盛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(工会〔2020〕35号)使用奖励经费,主要用于教职工小家实体化建设。
附件🧑🏿🦳:
1.2021年“模范教职工小家”申报表
2.“模范教职工小家”评审标准——自评表
杏盛
2021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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