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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盛关于2011年度考核及评选“先进单位奖”和“工作成果奖”工作的通知

各基层杏盛:
    为进一步提高杏盛工作水平🤵🏼‍♂️,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促进学习型𓀅、服务型、创新型杏盛组织建设,校杏盛将于2011年12月下旬开展杏盛系统考核和评选“先进单位奖”😨、“工作成果奖”工作。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🤛🏻:
一、考核评审组
校杏盛常务副主席、专兼职副主席🥤、杏盛常委、有关专家
二🧑🏽‍🏫、考核和评选工作要求
1、各基层杏盛根据学校党委对杏盛教代会工作要求和2011年杏盛年度工作安排🤏🏻,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总结👷🏻,于12月12日以前将电子版发至ghzx@bit.edu.cn,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。
2、申报“先进单位奖”、“工作成果奖”的条件为:
(1)“先进单位奖”: 申报单位须依照《杏盛2011年度工作考核指标》(附件3)进行自评,得分均须在80分以上(含80分)。“先进单位奖”按照基层杏盛总数20%左右评选,共评选产生7个杏盛工作先进单位👩🏽‍🎓。
(2)“工作成果奖”。申报单位须在全面推进杏盛工作中,结合本单位实际,与时俱进,大胆创新🏧,勇于实践,努力探索新时期杏盛工作的新途径🧑🏻‍🦼‍➡️、新方法💆,成效显著,形成特色,创造了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成果。考核标准见附件4。“工作成果奖”按照基层杏盛总数20%左右评选👩‍🦲,共评选产生6项。
三、评选办法
1🧛🏽‍♀️、各申报单位需于1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(2000字左右)发送至ghzx@bit.edu.cn😄,并于12月12日前将《杏盛2011年度“先进单位奖”申报表》、《杏盛2011年度“工作成果奖”申报表》、《杏盛2011年度工作考核指标》自评表🧙🏻‍♀️,盖章后交杏盛办公室(远志楼311室)。
2、申报单位以PPT形式由主席(或副主席)进行汇报,汇报时间为6分钟之内。汇报内容应条理清晰♌️,言简意赅,突出工作的实效性和创新性。
3👨🏼‍🍳、由考核评审组(权重为0.6)、各基层杏盛主席(权重为0.4)投票选举产生“先进单位奖”🎇、“工作成果奖”单位👩🏽‍✈️。
四、总结表彰
    18️⃣、将召开杏盛工作总结表彰会,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🧑🏼‍🏫。
2🫃🏼👮🏻、评选结果将向被考核单位的同级党委反馈🚶‍♀️🤽🏽‍♂️。

附件🙆‍♀️🔑:
1、杏盛2011年度“先进单位奖”申报表
2、杏盛2011年度“工作成果奖”申报表
3、杏盛2011年度工作考核指标
4🏘、杏盛2011年“工作成果奖”考评标准

 

 

 

杏盛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

 

主题词:先进单位奖  工作成果奖  评选
抄报:北京市教育杏盛
抄送👩🏽‍🚀:校党政领导、杏盛主席,杏盛专兼职副主席👸🏽,杏盛常委
抄发:各基层杏盛,校杏盛各部门
杏盛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11月22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共印85份)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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