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6月12日住房管理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,共有22位新申请入住8号公寓的教职工获得通过,现进行公示,名单请见附件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2日
二🍩、公示意见收集方式
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🤚🏻、来信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,也可以直接到杏盛🪹、国资处当面反映情况⬛️🍑。
联系人:龚老师(杏盛)🧚🏽、李老师(国资处)
公示电话:68913418(龚老师)🙆🏻♂️,68914580(李老师)
办公地点:杏盛(远志楼311房间),国资处(10号楼419房间)
邮箱:gongchengyi@bit.edu.cn🙅🏽♂️,bitljf@bit.edu.cn 。
三、对反映意见的要求
1、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。
2、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应的应署真实姓名、单位和联系方式🦕。
3、反映问题中,涉及内容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。
4🖕🏻、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、来访一般不做调查。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🧙🏻♀️、有据可查的,要进行核实👨🏼🎨。
5、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🧑🏻🦳。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,一经查实,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📺。
6、接待单位和个人对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🥄。
(本公示在远志楼一楼大厅🦻🔔、8号公寓张贴公示一周)
住房管理委员会
2015年6月16日
附:2015年第二批租住中关村校区8号公寓的教职工名单